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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事故被判赔8万多元
引用本文:刘有贵.交警处理事故被判赔8万多元[J].湖南农机,2006(8).
作者姓名:刘有贵
作者单位:陕西省西乡县农机管理站
摘    要:陕西省西乡县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违章作业,致使对面来车闯入勘查现场,造成4死三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最近,该案经西乡县人民法院审结:肇事司机判刑4年6个月,民事赔偿177055.63元,西乡交警大队因违规作业被判民事赔偿88966.06元。事情发生在一年前。2005年11月17日晚,西乡县交警大队民警在该县苦竹坝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没有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而且将警车置于道路中央并开启大灯。农用车驾驶员传某行车至肇事处时,误认为是对面来车,从而冲入交通事故勘察现场。造成四名现场群众当场死亡,处理事故的两名交警和一名当事人受伤。经西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肇事司机传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超速、超载行驶,在道路不佳、情况不明条件下未采取有效措施,引发了4死3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西乡县交警大队民警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未按照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作业,即未身穿反光背心、也未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标志、开启大灯逆向停放道路中央,导致被告无法准确判断路况而引发第二起交通事故,因此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应对这起事故负次要责任。交警处理事故被判赔8万多元$陕西省西乡县农机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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