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垃圾”终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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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丛萍.“美丽垃圾”终结者[J].绿色中国(综合版),2010(1):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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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丛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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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绿色中国:A版》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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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循环经济促进法》已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包装和包装回收利用做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源头治理首先要包装减量。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也将在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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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包装回收利用 垃圾 国家质检总局 循环经济 国家标准委 实际操作 源头治理 过度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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