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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摘    要:<正>国务院调整化肥类产品特别出口关税近日,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对部分产品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并将具体通知内容发布如下:从2008年9月1日起将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并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从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除上述两种产品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继续征收100%特别出口关税。

关 键 词:“三农”  海关总署  国务院  小企业  关税  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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