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针对广州蔬菜用农药存在的问题及发生的蔬菜中毒事故,2001年2月21日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强调推广无公害蔬菜,宣布实施毒菜曝光制度,全面禁止在广州市范围内销售和使用高浓度农药甲胺磷,确保蔬菜安全生产销售。 市政府重申菜区应达到四个目标:①没有发生市民因吃本辖区内生产的蔬菜而引起的中毒事故;②本辖区内未出现销售和使用禁用农药;③建立、健全蔬菜监测网络和蔬菜监测制度,并能对违反农药使用规定的责任人进行按章执罚;④按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无公害净菜上市。 此外,对在田蔬菜监控检测时发现使用“禁药”即处理当事人,就地销毁毒菜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同时,广州作为华南地区最大的蔬菜集散中心,每天有400万kg外来菜的巨大成交量,因此,对在全市的蔬菜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中检测出的毒菜,同样追究档主责任及产地来源生产者责任并公布。 针对广州市造成蔬菜中毒事故首恶甲胺磷这一老大难问题,广州在全市范围内将对其彻底“封杀”,非菜区也禁用该药及其混配剂;任何单位都不允许从事该农药的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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