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半干旱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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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翠霞,翟红霞,韩明哲,张骞,邓志峰,沈志莉,苏广宁.干旱半干旱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模式[J].宁夏农林科技,2007(5):145-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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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翠霞 翟红霞 韩明哲 张骞 邓志峰 沈志莉 苏广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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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彭阳县白阳镇,宁夏,彭阳,756500 2. 彭阳县林业局 3. 海原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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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彭阳县县域总面积25.3万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5万公顷,占县域总面积的59%,其中集体林地9.2万公顷,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62%。针对这一现状,我们把如何发挥集体林地效益、增强集体林活力,作为兴林富民、推动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战略举措,努力探索干旱半干旱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路子,全面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并将其作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1改革模式1.1立足实际,积极推进宜林“四荒地”绿化进程针对彭阳县大面积集体宜林地尚未被开发的现实,积极挖掘集体宜林“四荒地”(荒山、荒沟、荒坡、荒滩)的丰富资源,加快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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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林权制度 干旱半干旱地区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用地面积 林业改革 革新 制度改革 公顷 |
文章编号: | 1002-204X(2007)05-0145-02 |
收稿时间: | 2007-05-23 |
修稿时间: | 2007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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