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新政”引发种业大震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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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佟屏亚.“种业新政”引发种业大震荡[J].作物品种资源,2011(3):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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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佟屏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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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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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农办农2010]22号1,经过三轮征求意见已经基本定稿。“种业新政”重新界定种子企业准入门槛.简单地说.就是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归农业部审批.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归省市种子管理站审批。其中,固定资产比例不得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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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业 大震 引发 种子公司 许可证管理 农作物种子 种子管理站 生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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