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非法电力捕鱼受到经济处罚
作者姓名:沈克忠 周春旺
摘    要: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违犯《渔业法实施细则》中禁止电力捕鱼的规定,在博爱县境内水域大肆进行电力捕鱼。电力捕鱼可造成鱼虾、蟹及其它水生物在电击后3—5秒内死亡率达80%,一分钟后全部死亡,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及渔业水域的生态平衡。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打击违犯《渔业法》的不法行为,博爱县渔政站和水利派出所联合行动,将在丹河拦河坝处电捕鱼的12人抓获,收缴电鱼器12部,对当事人认真询问,详细记录,组织学习《渔业法实施细则》和公安部、劳动部《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的通告》,使他们深受教育,承认错误并接受了处罚。

关 键 词:电力 博爱县 劳动部 暴利 渔业资源 组织学习 经济处罚 渔业法 抓获 派出所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