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专业户林木,国法难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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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红军.砍伐专业户林木,国法难容[J].新疆林业,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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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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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10月14日,奇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随意砍伐林业专业户林木案,五名罪犯分别被判刑处罚,保障了林业专业户的合法权益。 1988年4月26日奇台县西北湾乡小屯村十二自然村五名村民煽动本村部分群众,分两次把本村林业专业户盂万发栽植的5460株幼树全部砍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00多元,影响极坏。起因是:1986年孟万发与村、乡、县林业局签订了30年承包300亩地的造林合同,经奇台县公证处公证后合同生效,1987年植榆树63亩,1988年春季孟万发正当植树时,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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