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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有机农业
摘    要:自1992年欧洲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以来,在所有欧盟成员国中,有机农业出现前所未有的发展。即有2%的农业地区和1%的农场开始从事有机农业经营。有机农业的发展首先从农作物开始,后延伸到了畜牧业。一、概论有机农业可定义为旨在建立一种综合的、健康的和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农业生产体系。它体现的是最大程度地实现农业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农场或区域资源的可再生,以及对生态与生物生产和相互影响的协调运作。对外部的投入,不管它是有机的还是化学的,都应尽量降到最低限度。一般而言,有机农业有4个方面的优势:第一,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价格。从奶品、牛肉、猪肉和小麦四类产品价格看,有机产品的价格分别比普通产品价格高37%,13.5%,78.5%和106%;第二,土地实现非集约化经营;第三,在农产品需求与供给之间创建较好的平衡;第四,有助于环境保护。另外,比较起传统农业而言,有机农业具有劳动力密集的优势,这有利于农村就业和保护小农场的生存,避免来自全球日益强化的竞争的威胁。2078/92欧盟农业环保法规要求,应对农民转向有机农业经营提供鼓励,即通过为他们提供财政支持而弥补由此转变而带来的损失。在欧盟国家,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是通过欧盟委员会2092/91条例来调节的。对不论是欧盟国家生产的,还是从第三国家进口的农产品,在其作为有机产品营销时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尤其在条例中严格地限制了农业投入要素的应用范围,包括施肥、植病与害虫防治等。此外,还要求成员国家建立一个检查系统,用以验证这些原则是否得到遵守。

修稿时间:2000-11-28

European Organic Agricultur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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