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福建省农业吸收外资的措施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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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荀克宁.广东,福建省农业吸收外资的措施及启示[J].山东农业,2000(5):2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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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荀克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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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东、福建是我国最早开放的重要省份,一度享有较为明显的政策优势,并形成了较为完整且覆盖地域较广的多层次开放体系。因此,在过去20多年中,依托这一“先发优势”,广东、福建成为吸收外资的重点地区,其中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吸收外商投资也得到了较快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1979~1998年广东省累计农业吸收外商投资项目2817个,合同外资金额29.53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金额1253亿美元。同时,农业吸收外商投资的项目平均规模不断扩大,出现了一批吸收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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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东 福建 农业 外资利用 投资环境 投资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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