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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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3月9日,黑龙江省科技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赵敏厅长在会上传达了全国科技会议精神,并对《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作了专门的阐述,她说:“《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10月17日经省人大十一届常委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1月1日实施。它标志着我省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在科学化、法制化轨道上又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它对我省实施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确保用药安全以及推动生命科学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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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验动物 黑龙江省 管理条例 科技工作会议 生物医药产业 哈尔滨市 管理工作 科学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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