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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私自在外兼职可能被解聘
作者姓名:颜沐
摘    要:<正>编辑同志:我是一家公司的全日制工人。一个月前,因公司处于生产淡季,而我的工资实行计件,由此导致我的月收入减少,不过也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为弥补损失,我遂与另一家单位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短期劳动合同,即利用晚上的时间到该单位兼职。公司发现后,曾三次对我进行过严厉制止。但我觉得自己并没有影响公司的工作,更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而未予理睬。不料,近日公司却以我不听劝告为由,将我解聘。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关 键 词:闲暇时间  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  曾三  连带赔偿责任  用工形式  九十九  二十四小时  工作时间  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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