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业股份合作实施的可行性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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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忠贵.论我国农业股份合作实施的可行性及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1999,1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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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忠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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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股份合作制度是一种以原有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为母体,同时兼有合作性和股份性两大优势和功能,并重新组合产生杂交优势的新型经济组织。 1 农业股份合作制推行的可行性 1.1 农业股份合作制兼有股份制和合作制的优点。农业股份合作制是由农民创造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它以合作制为基础,同时吸收了股份制的合理“内核”,从而把股份制和合作制有机统一起来,具有其它组织形式不曾有的独特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股份合作制继承了股份制的集资机制,将闲散的资金聚集起来。股份合作制企业在较短时间内,通过职工、企业法人、国家等的投资而聚集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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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股份合作 可行性 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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