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南漳县自1982年被国家和省列入农业综合开发县以来,先后实施了二期、三期和199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我们按照国家立项要求,本着“集中连片”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农田园田化、水利配套化、耕作机械化、品种优良化、生产效益化”的现代农业园区化发展方向,以提高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为重点,扎扎实实地进行了农业综合开发,收到了开发一方资源,带动一个产业,活跃一方经济,致富一方农民的效果。几年来,共完成投资5634万元,立项14个,受益乡镇12个,改造中低产田1.1万hm~2,兴建多种经营基地0.37万hm~2。二期、三期通过国家验收,三期农业综合开发被评为国家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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