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验检疫法规系列之十二部分东盟国家进口花卉检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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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乐琳,何善勇,黄静.植物检验检疫法规系列之十二部分东盟国家进口花卉检疫要求[J].中国花卉园艺,2011(24):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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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乐琳 何善勇 黄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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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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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初步建成,中国已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也已成为我国主要的大贸易伙伴、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地。双边贸易额已由1991年的79亿美元增至2010年的2928亿美元。我国种苗花卉资源丰富,生产基础雄厚,随着自贸区贸易交流的深入,我国出口种苗花卉产业步入高速发展期,出口数量和品种逐年增加,成为出口创汇的主要农产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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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进口花卉 东盟国家 检疫要求 检疫法规 植物检验 东盟自由贸易区 贸易伙伴 出口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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