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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确定在6个主产省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
引用本文:江国成.我国确定在6个主产省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J].农村百事通,2008(13).
作者姓名:江国成
作者单位:北京
摘    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前不久联合公布了《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白小麦(标准品)每公斤1.54元,红小麦、混合麦每公斤1.44元: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个小麦主产省;适用时间为今年5月21日至9月30日。

关 键 词:收购价格  小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农业部  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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