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优先保护物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关系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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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振祥,陈艳霞,张姗姗.我国优先保护物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关系浅析[J].四川林业科技,2020,41(6):147-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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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振祥 陈艳霞 张姗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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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西学院祁连山生态研究院,甘肃张掖734000;河西学院祁连山生态研究院,甘肃张掖734000;甘肃省应用真菌工程实验室,甘肃张掖734000;甘肃省应用真菌工程实验室,甘肃张掖7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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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西学院科研创新与应用校长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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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自然灾害、人类活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贸易等原因,许多物种的生存受到威胁甚至濒临灭绝,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正在快速下降。目前,我国野生物种资源情况也不容乐观,面临的压力巨大,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措施之一是针对物种的濒危等级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此外,建立自然保护区、濒危物种繁育中心以及制定相应的贸易法律法规严格规范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贸易活动等,也是我国常用的保护物种多样性的手段。分等级区别保护野生物种的前提是科学地评价和划分野生物种的濒危等级,目前我国的评价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优先物种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我国现已确定了15个(类)优先保护物种,这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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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濒危物种 优先保护物种 生物多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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