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应聘,谨防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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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成.老年人应聘,谨防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J].百姓,2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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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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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6月,年已65岁的我应聘到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9年元月8日,我正在用电脑制作报表时,因电脑突然爆炸而受伤,不仅已花去17000余元医疗费用,而且导致右眼失明。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却遭到拒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认为虽然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出于工作原因,但不属工伤。这究竟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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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老年人 合同法 保护 工伤待遇 财务工作 制作报表 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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