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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伤亡赔偿免责供电企业离你有多远——对一起触电伤亡赔偿案件的探讨
作者姓名:王海莲  王再初
作者单位:417000,湖南省娄底电业局;417000,湖南省娄底电业局
摘    要:1 安监局对事故的责任划分合法有效 2003年10月7日,湖南省双峰县甘棠镇刘某之子刘某某(男,14岁,初二学生)上自家房顶(平顶)晾衣服,双手拿着一根直径15 mm、长6 m的不锈钢管玩耍时,钢管的另一端与架设合格的10 kV高压线接触而触电死亡.

关 键 词:触电伤亡  伤亡赔偿  免责  供电企业  死亡  线接触  钢管  直径  衣服  平顶  初二学生  甘棠  双峰县  湖南省  分合法  责任  事故
修稿时间:200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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