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伤亡赔偿免责供电企业离你有多远——对一起触电伤亡赔偿案件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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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莲 王再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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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417000,湖南省娄底电业局;417000,湖南省娄底电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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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安监局对事故的责任划分合法有效 2003年10月7日,湖南省双峰县甘棠镇刘某之子刘某某(男,14岁,初二学生)上自家房顶(平顶)晾衣服,双手拿着一根直径15 mm、长6 m的不锈钢管玩耍时,钢管的另一端与架设合格的10 kV高压线接触而触电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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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触电伤亡 伤亡赔偿 免责 供电企业 死亡 线接触 钢管 直径 衣服 平顶 初二学生 甘棠 双峰县 湖南省 分合法 责任 事故 |
修稿时间: | 2007-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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