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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摘    要:农业机械牌证的制作与核发、农业机械行政执法证的发放与管理、农用运输车的目录管理等问题,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这一工作,发文明确了农机牌证的制作与核发、农机行政执法的管理由广东省农机业务主管部门——省农业厅负责,农用运输车的目录管理由省经贸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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