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区供水价格机制的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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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玉艳 李楠 陆美霞 冯涛 孙怀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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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临沂市兰山区水务局,山东,临沂,2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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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 1997年颁布的《水利产业政策》中明确要求农业水价要达到成本 ,工业、城市水价要实现成本加利润。这意味着理顺体制、改革水价将成为水管单位面临的重要任务。目前 ,灌区供水既未形成体系 ,又没能真正反映水商品的价值 ,以致其在调节水商品的供求关系中没有充分发挥好杠杆作用 ,并由此导致水资源的浪费 ,因此 ,应加速灌区供水价格机制的建立 ,以经济的手段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一、现行灌区供水价格机制主要存在的问题1.市场调节机制乏力。长期以来 ,水利工程供水没有被当作商品来对待 ,并不丰富的水资源被大量地浪费掉了 ,而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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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8-7540(2003)01-0107-02 |
修稿时间: | 2002-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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