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承储单位资格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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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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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承储单位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05]: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司决定对具有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承储单位资格(以下简称资格)的企业(见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1号)实行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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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储备 资格 管理工作 单位 中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商务部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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