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摘    要:<正>(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现予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自发

关 键 词:中兽药  动物性食品  食品动物  兽药残留  最高残留限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猪业》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猪业》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