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营林生产成本核算改革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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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书昭.对营林生产成本核算改革的建议[J].绿色中国(A版),1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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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书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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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伊春市林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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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发展林业,大力培育人工林,已开始引起国家及林业部门的重视,现在已出现了造林百万亩以上人工林的林业局。但在营林生产成本核算方面还有许多具体问题没有解决,也缺少一套科学的会计核算办法,为此,要解放思想,统一认识。1、林业局生产经营业务范围内的营林生产同森工生产、木材加工生产一样都是商品生产,立木、木材等则都是林业局的基础产品。因此,营林同采运、加工等生产业务核算在会计上应占同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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