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能请求返还弃耕抛荒的承包地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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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建刚.承包方能请求返还弃耕抛荒的承包地吗[J].湖南农业,2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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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建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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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41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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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例】王生根是某县白河村村民,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全家承包了村里的4000平方米水田。2000年,因不愿交纳各项费用,王生根将该4000平方米水田抛荒,全家赴广东打工,下落不明。2003年,村委会单方终止了承包合同,将王生根的抛荒水田发包给同村村民王生华耕种,各种税费亦由王生华交纳。王生华还花了500元购买水泥修缮了坍塌的引水渠。后因国家取消了各项税费,王生根于2008年回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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