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房屋拆迁补偿有章可循
摘    要: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读者袁某来信:1999年,江苏省221国道通过我村民组承包地,当时按每亩3150元标准补偿给村民。2009年底,吕四港开发开始向承包者租用土地,用于道路建设,每年亩租金800元。请问:被占地补助标准如何?另有拆迁猪棚怎么补偿?

关 键 词:启东市  临时  承包者  补助标准  占用  道路建设  江苏省  补助费  土地  补偿标准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