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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新设杆塔适用“地役权”制度
引用本文:王文哲.电力企业新设杆塔适用“地役权”制度[J].农村电工,2019(11):17-17.
作者姓名:王文哲
作者单位:1.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太白县供电分公司;
摘    要:我国步入市场经济后,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成了现代企业的特性。电力企业由以前的具有一定执法权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成为了一个纯粹的电力生产、供应、服务的经营性企业。以前电力企业架设电网需在农用地上新设杆塔时,往往通过征用或强制途径解决。

关 键 词:经营性企业  电力企业  政企分开  农用地  地役权  企事业单位  执法权  产权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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