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民事诉讼法》对供电企业电费债权保护的影响
引用本文:裴志刚.新《民事诉讼法》对供电企业电费债权保护的影响[J].农电管理,2009(4):36-37.
作者姓名:裴志刚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电力局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公民的商品意识和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用户电费缴纳信息未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电费债权法律保护体系欠完善及其他诸多原因,恶意拖欠电费,逃避电费债务的事例屡见不鲜,供电企业想通过司法途径保护电费债权,却因申诉难、执行难而陷入尴尬境地。2008年4月1日起经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文简称“新民诉法”)正式施行,

关 键 词:《民事诉讼法》  保护体系  供电企业  电费  债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体系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