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林长制”的思考 |
| |
作者姓名: | 梁燕博 |
| |
摘 要: | 正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一项核心任务,建立和执行地方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是《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2017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安徽、江西等省(区市)聚焦林业生态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借鉴河湖长制改革思路,探索建立并实行了林长制,建立起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在省级层面建立了目标责任制,但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一些省(区市)没有真正将责任要求落到实处,部分单位存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