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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
引用本文:夏树.安徽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J].农村百事通,2004(7).
作者姓名:夏树
作者单位:安徽
摘    要:从2004年1月1日起,安徽省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2003年取消农业特产税后新增的农业税附加,此次也一并取消,各乡镇一律撤销农业税附加专户。安徽省政府同时决定对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农户发生的农业税附加尾欠一律豁免,各地不得继续追缴。取消农业税附加后,村组干部误工补贴、五保户供养和村级办公经费由省财政安排补助,补助数额原则上不低于现行农业税附加和省已安排对村级的补助数额,以促进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安徽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安徽@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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