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七种关系”,促进流域快速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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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宪改 张晓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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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朝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辽宁,朝阳,1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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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朝阳县属于大凌河流域重点治理区。辽宁省全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政策后,面临的新课题是如何安排资金与劳力问题。朝阳县“四荒”资源十分丰富,待治理面积较大。只有正确处理好拍卖“四荒”与“十放八包”的关系、发展林业和发展牧业的关系、拍卖大户与普通群众的利益关系、统一规划和分户治理的关系、合理确定底价与群众承受能力的关系、生态林和经济林的关系、集中治理与分户治理的关系,才能促进流域快速治理。农民购买“四荒”使用权后,迅速掀起了治理热潮,加快了“四荒”开发治理的步伐,首先体现在资金投入资金和活的劳动上再分配。其次反映在管理上自觉维护,互惠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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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点治理区 税费改革 政策 资金 劳力 |
文章编号: | 1673-5366(2006)02-0032-02 |
收稿时间: | 2006-01-05 |
修稿时间: | 200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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