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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中耕地占用比例上限的确定——以陕西省为例
引用本文:朱小青,王雅妮,李佳颖,甘敏.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中耕地占用比例上限的确定——以陕西省为例[J].水土保持通报,2024,44(2):258-266.
作者姓名:朱小青  王雅妮  李佳颖  甘敏
作者单位: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 陕西 西安 710054
基金项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项目“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项目”;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5BAL01B04)
摘    要:目的] 分析耕地资源与建设项目空间分布之间的关系,研究建设项目总规模中耕地占用比例上限的确定方法,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制定耕地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方法] 以陕西省为研究区,基于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和建设项目样本数据,构建耕地密度作为指标,采用GIS空间叠加分析、地貌分区和统计参数对比方法,研究陕西省耕地密集程度分区方法,确定交通、能源、水利类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总规模中的耕地占用比例上限。 结果] 采用地貌分区和行政单元修订相结合的方法,以80%累计频率取值作为建设项目耕地占用比例的上限,将全省分为3个耕地密集程度区:陕北黄土高原耕地密集区、关中平原/陕南秦巴山地耕地密集区和其他区域(耕地非密集区),确定线性项目和面状项目在3个分区中的耕地占用比例上限分别为26%,42%,20%以及45%,80%,27%。建设项目总规模中的耕地占用比例在耕地密集区明显高于非密集区,呈现出耕地密度越大建设项目耕地占用比例越高的变化规律。 结论] 通过确定建设项目耕地占用比例上限阈值,可使各类项目的耕地节约率达1.2%~17.9%,在保障项目用地的同时能够控制13.9%~22.5%的建设项目过度占用耕地,达到有效保护耕地的效果。

关 键 词:建设项目  耕地占用比例  地貌分区  耕地密度  空间差异  陕西省
收稿时间:2023/11/15 0:00:00
修稿时间:2023/11/28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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