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监督案件处罚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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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钢 李晓晖 邓燕 贾晓蓉 林英 叶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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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四川,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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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简易程序1.1适用范围1.1.1违法事实确凿。即是指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当场所见的违法事实,或者虽不是当场所见,但执法人员到场后就能查明违法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预先设定的事项,且违法行为人对此也予以承认。1.1.2有法定依据。在动物防疫监督案件的查处中,有法定依据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文规定的应受处罚的依据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该违法行为有权管辖、处罚。1.1.3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这些形式是法定的,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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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防疫监督案件 处罚程序 动物防疫法 行政处罚 |
文章编号: | 1001-8964(2003)11-0018-02 |
修稿时间: | 2003-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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