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用地最低保有面积的依据探讨--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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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永安,恭映壁.城市绿化用地最低保有面积的依据探讨--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02,21(3):5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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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永安 恭映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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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国家林业局中南规划院,湖南,长沙,410014 2. 长沙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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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环境都有一个适于本地特色的绿化系统在面积布局上的要求 ,城市林业用地和绿地系统需保有的最低面积是城市环境建设的基础 ;从法规、森林生态功能、社会对生态绿地需求等方面提出数量依据 ,并综合评价 ,提出适宜的最低保有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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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绿化 最低面积 依据 生态功能 |
文章编号: | 1003-6075(2002)03-53-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11月21 |
Approaching the Basis of Minimum Possess Area for Urban Afforestation Used L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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