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民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
引用本文:印凤春.农民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J].农民致富之友,2011(6).
作者姓名:印凤春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庆安县庆安镇经管中心,152400
摘    要:一是群众缺乏接受法制教育机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后,农户各自为政,自由活动空间较大,集体观念逐步淡化.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农民在农忙时早出晚归,忙于耕种,很少有时间学习. 二是普法经费投入不足.乡镇由于财政经济困难,基本上没有安排普法专项经费,且有限的经费大部分用在重点对象的培训学习上,其它日常工作则无经费开展.尤其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及村级收入渠道更加狭窄,相当一部分村集体经济是"空壳",还有一部分村负债运行,基层组织正常运转都十分困难,不得不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放在"工资保卫战"上,对普法教育工作则可有可无,可慢可快.普法器材、学习资料无法保证;普法阵地如法制宣传栏、广播、图书室等无法落实到位.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