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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2007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    要:根据2006年4月我部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632号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的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强5种高毒农药管理,确保禁令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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