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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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4号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12月8日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OO一年十二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产种质资源,加强水产品种选育和苗种生产、经营管理,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维护水产苗种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水产苗种包括用于水产繁育、增养殖(栽培)生产和科研试验的水产动植物的亲本、稚体、幼体、受精卵、抱子及其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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