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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三)
引用本文:葛晓轩.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三)[J].油气储运,2010(6):59-60.
作者姓名:葛晓轩
作者单位: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250100
摘    要:第九章 种子行致管理 第五十五条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种子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实施本法,可以进行现场检查。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种子法  行政执法机关  行政主管部门  执法人员  现场检查  农业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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