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牛没顶人就可不负责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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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佩银.法律顾问——牛没顶人就可不负责任吗?[J].农村养殖技术,2004(3):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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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佩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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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东海县包庄乡法律服务所22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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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农业税条例》规定,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因此,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承包了农业税计税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并取得农业收入的残疾人,也应该是农业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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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农村残疾人 农业税 《农业税条例》 减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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