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与非法律手段收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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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爱国 王学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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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营供电公司 山东东营257027(崔爱国),垦利县供电公司 山东垦利257500(王学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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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电费是电力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是电力企业发展的必要要件,做好电费收缴工作也是电力企业的重头工作之一。力企业改制以后,电费的收缴问题一直成为困扰我们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报载,2001年某省一年电费拖欠数额高达十几亿元人民币,占应收数额的20%。可见电费收缴难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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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力企业 电费拖欠 收缴工作 企业发展 人民币 法律手段 改制 数额 要件 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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