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制建设中的情与法——以清代犯罪存留养亲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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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文健.中国古代法制建设中的情与法——以清代犯罪存留养亲为例[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7(3):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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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文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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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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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性论是中国古代法制建设中情法交融的思想基础,清代存留养亲制度中的情法兼顾具有惩治犯罪、安抚民心的功能。中国古代的情法兼顾与现代社会的"司法一元化"没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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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留养亲 情法交融 人性 |
文章编号: | 1008-4916(2007)03-0031-04 |
修稿时间: | 2007-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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