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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制建设中的情与法——以清代犯罪存留养亲为例
引用本文:赵文健.中国古代法制建设中的情与法——以清代犯罪存留养亲为例[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7(3):31-34.
作者姓名:赵文健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人性论是中国古代法制建设中情法交融的思想基础,清代存留养亲制度中的情法兼顾具有惩治犯罪、安抚民心的功能。中国古代的情法兼顾与现代社会的"司法一元化"没有可比性。

关 键 词:存留养亲  情法交融  人性
文章编号:1008-4916(2007)03-0031-04
修稿时间:200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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