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燕山板栗
摘    要:2008年3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2008年第28号),宣布即日起对燕山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关 键 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板栗  燕山  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