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警犬鉴别结论在我国作为法庭证据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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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飞腾.探析警犬鉴别结论在我国作为法庭证据的可行性[J].警犬,2004(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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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飞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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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警犬技术作为一门独特的公安科技手段已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警犬的追踪、搜捕、搜毒、搜爆等技术因其能直接获得作业结果而有着不可替代性。而目前警犬鉴别技术作为警犬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鉴别结论作为法庭证据,已在荷兰、比利时、德国、英国等国家部分区域采用。我国作为世界上警犬技术较为发达的国家之一,警犬鉴别技术的应用也非常广泛,将警犬鉴别结论作为法庭证据使用有着很大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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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犬 鉴别结论 中国 法庭证据 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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