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 |
| |
引用本文: | 王殿文.关于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J].绿色中国(A版),1985(4). |
| |
作者姓名: | 王殿文 |
| |
摘 要: | 当前,我国南方集体林区根据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取消木材统购的精神,以木材放开经营为突破口,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要求,正在开始对现行林业经济体制进行一些带根本性的改革。形势的发展,要求国有林区的改革也要赶快跟上,抓紧进行。现就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谈一些个人看法。一、克服陈旧观念,破除僵化模式《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搞好国有林区的经济体制改革,要以中央《决定》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从林业和国有林区的实际出发,认真回顾和总结经验教训,克服一切陈旧观念,彻底破除多年来束缚林业生产力发展的僵化模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