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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视域中刑法解释的误区
引用本文:牟华.罪刑法定视域中刑法解释的误区[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2(5):130-132.
作者姓名:牟华
作者单位: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刑法解释是否能达到预定的目标,首先取决于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罪刑法定观。而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直接影响法官适用法律。本文以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的关系为切入点,就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误区进行分析认为:罪刑法定中的“明文规定”不等于“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并不是仅仅强调形式合理性,要求解释尽量做到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统一;保障人权并不是刑法的首要价值。

关 键 词:罪刑法定  刑法解释
文章编号:1008-7540(2006)05-0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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