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走出肇事误区种种
引用本文:胡松柏.走出肇事误区种种[J].农机具之友,2002(1):34-34.
作者姓名:胡松柏
摘    要:误区种种 驾驶员交通肇事后,本应及时报案,配合监理部门抢救伤员、财物,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然而却有一些驾驶员交通肇事后,仓惶逃窜,以至步入种种误区。 逃逸=不偿命 一些肇事者撞死人后,害怕被判死刑,于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1997年5月,农用车驾驶员孙某将向某撞成重伤后,将其弄上车;残忍地抛到一个废井中,然后,仓惶逃路。因延误抢救时间,导致向某死亡。

关 键 词:驾驶员  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分析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