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林权证不是为了砍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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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成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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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的社队干部和群众认为,现在发了林权证,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我们自己说了算,就应当多砍点树,多卖点钱,来个现得利。这种思想是万万要不得的,必须立即纠正。大家清楚,确定山权林权,发放林权证,这绝不光是把林木的砍伐权交给了农民,更主要的是调动农民管林造林的积极性把山林管理好,建设好,利用好。如果我们把林权单纯理解成“砍林权”这是极其错误的,是必须迅速克服的。我国的森林资源资本来就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需要,如果大家都只顾砍,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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