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者成囚犯的启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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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新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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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县上关乡坝子塘村原党支部书记宋顺喜,于1984年1月与本组签约承包10年机动油茶山、松山40余亩。现见合同期快到,不砍怕吃亏,于是不经林业、王管部门批准和没有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大肆砍伐。经现场技术鉴定、点兑,乱砍5~10年生马尾松幼树1020株,8~15年生泡桐树8株。其行为触犯了《刑法》152条,构成了盗伐林木罪。经道县人民检察院审杏一起诉,法院作了有罪判处。被告人宋顺喜在交待中说:一我当了几十年村干部,由于不学法、不懂法,不知不觉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现在懂得了一个公民,特别是基层干部一定要学法、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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