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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婚姻无效而“包二奶”也构成重婚
摘    要:编辑同志:我和李男系表兄妹,属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1999年冬,我们骗取了结婚证。2002年初起,李男与包养的“二奶”以夫妻名义长期在外同居,并生育一子。许多人认为,我俩属近亲结婚,为无效婚姻,自始至终都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故李男的行为不构成重婚。请问:这话对吗?读者:小婷小婷读者:你们骗取结婚证的做法是错误的,但李男的行为仍构成重婚罪。一方面,尽管你们系近亲结婚,属无效婚姻,《婚姻法》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指出:“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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