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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已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政策,针对当前农机部门普遍存在的关于农机监理事业及前途问题的一些疑虑,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了适应新形势,改变管理理念,促进农机监理事业发展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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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而作为机动车之一的需上道路行驶、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第三责任保险业务,则在最近被某些保险公司停办。这是何原因?笔经调查了解,原来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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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我们处处听到了各级政府和各种会议的代表们的声音,在这里,我们也采写了来自中国最基层、长年默默耕耘着为解决“三农”作铺垫的农机人的声音,在尊重每一个政治主体的前提下,我们刊登了他们的言论,他们的观察,他们的思考。民意表达的充分性和参政议政的主动性,这是中国新的主体——农机人的意识觉醒,政府和农民、农机人之间具备一种良好的沟通模式,彼此尊重和信任,这些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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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了全国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行驶牌证发放、技术检验等的监督管理,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职能和行政执法地位也第一次由国家法律明确下来,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已有法可依。因此,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抓住机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浚其泉源、固其根本。但是,农机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机遇与挑战同时并存。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给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带来了三大机遇(一)获得了独立的自主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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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5月1日起,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农机主管部门的法律主体地位,拖拉机的牌证管理由过去的“委托”管理,改为由法律授权农机部门负责管理。2004年8、9月农业部以部长令的形式又相继出台了《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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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也是明确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管理拖拉机(农业机械)最有权威的法律,它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及农田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道路交通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 相似文献